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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一行赴四川省法制办调研

  • 来源: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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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课题组成员一行前往四川省法制办调研,陕西省法制办法制监督处调研员林强、法制监督处主任科员夏云峰、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赵继强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彭涛、应用法学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马永红等随同参加。会议由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熊英主持,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彬、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余越峰、主任科员张珂等人列席。

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彬对课题组一行表示了欢迎,并介绍了《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的出台背景,该《指标体系》从依法治省全方位出发,以指标的形式整体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属全国首例。以“依法执政”部分为例,从制度到操作,分别设定了“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决策程序规范”、“党内法规制定规范”、“干部选任导向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等8项指标。同时,每一项指标又重点突出。比如“党内法规制定规范”一项首先要求遵循法定程序,并着重强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草案,须充分征求意见”。此外,2015年四川省出台了依法治省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其中评价标准主要解决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针对领导体制、执政方式、法治机制等关键节点评价依法执政;二是针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关键环节评价科学立法;三是针对履职、决策、执法、监督等刚性约束评价依法行政;四是针对改革、规范、公开、监督等关键部位评价公正司法;五是针对治理体系、公共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等重要方面评价社会法治;六是针对宣教机制构建、“法律七进”落地等重要落点评价学法用法;七是针对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等8个节点评价监督工作,针对问责、考核等重点工作评价保障情况。最终形成涵盖7个方面、25项二级指标、80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标准。评估办法共分6章24条,重点突出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和评估结果运用4个关键环节,回答“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怎么用”4个问题。一是明确上级评估、自我评估、社会评估三类评估主体。二是依据纲要和指标体系,确定7个方面评估内容。三是通过方案制定、评估实施、结果反馈等7个环节全程吸收相关方面参与,提高评估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公信。四是把评估结果运用到干部选任、绩效考核、约谈整改等方面,实现以评促改既定目标。

课题组和四川省法制办同志就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实际操作情况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